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贵港市发改委、区粮食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1669号)文件和有关部署精神,现将申报2009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的范围、内容、条件、程序和上报材料,请各市发改委严格按照《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发改经贸[2007]2136号)、《关于印发<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2008]413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通知》要求,认真挑选申报项目,我委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和筛选后上国家发改委。
二、上报材料和上报时间:请各市发改委抓紧时间做好项目上报工作,务必于7月22日前将项目投资计划表(从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tzs.ndrc.gov.cn/xmrjxz/下载最新版本的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填报)、项目汇总表、基本情况调查表及项目市场全景照片发送至区发改委经贸处电子邮箱,并于8月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我委经济贸易处,逾期不予受理。在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的同时,请各市发改委根据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有意识地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为今后争取国家支持和粮食物流发展打下基础。
联系人:戴凯林
电话(传真):0771-2328826
电子邮件:jwjmc@gxi.gov.cn
附件:1.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申报2009年粮食现代物流的项目通知
2.2009年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投资计划表
3.粮食现代物流项目汇总表和基本情况调查表
广西区发改委经济贸易处
二00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