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投资〔2008〕606号
来宾市发展改革委: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批复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给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来发改投资报[2008]14号)收悉。金秀县桐木镇给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工程咨询中心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金秀县桐木镇现有日供水400立方米水厂一座,供水能力小,配水管网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要。为解决桐木镇用水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金秀县桐木镇给水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日供水能力0.4万吨/日,铺设原水管网11.9公里、供水管10.16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建日供水0.4万吨净水厂1座,铺设 DN250原水管、DN150-DN400供水管等。
三、取水水源。同意盘王河为本项目取水水源。
四、净水厂选址。同意净水厂选址于桐木镇现有水厂内。
五、净水工艺。同意净水厂采用“原水→(加矾)→管式静态混合器→孔室旋流絮凝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氯)→清水池→管网→用户”的处理工艺。
六、工程设计方案及输配水管材选择。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管径≥400的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400的管道采用PE塑料给水管,并在下阶段做进一步优化。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870.8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64.16万元,流动资金6.67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金秀县财政安排、项目业主自筹及申请国家投资补助等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