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投资〔2008〕602号
自治区监狱局:
你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扩建项目立项内容调整申请的函》(桂狱函〔2008〕38号)收悉。我委已于2007年以《关于调整北海监狱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桂发改投资〔2007〕892号)批复项目立项调整,项目总投资3810万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24350平方米。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监狱布局调整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考虑到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和《监狱建设标准》的要求,为提高监狱管理安全系数,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北海监狱扩建项目立项内容,调整为建筑总面积31951平方米,其中:增建监舍2栋8400平方米,增建罪犯教学综合楼1栋2500平方米,扩建犯人医院800平方米、扩建犯人伙房250平方米,改造旧监舍3栋1200平方米,增建罪犯习艺楼2栋10700平方米,增建监管指挥中心1栋5000平方米,民警备勤楼2400平方米,监狱区大门200平方米,岗楼4座141平方米及安装监控系统和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50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财政监狱布局调整地方配套资金3100万元,业主自筹2405万元。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