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2007年下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增补建议方案,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2、全面启动200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做好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
3、联合自治区北部湾办就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钦州供水项目问题下发督办文,促成自治区水利厅与钦州市合作谈判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4、贯彻落实自治区维稳办等部门关于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维稳工作的精神,研究制定《当前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维稳工作方案》,并印发各相关区直、中直部门和各市执行。
5、牵头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土地使用联席会议,通报重大项目土地报批及征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及征用工作。
6、对计划三季度开工的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进行梳理,逐项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开工。
7、赴来宾等市对下半年拟增补的新开工重大项目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