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完成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实施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情况的报告》,并派员参加报告分组审议。
2、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增列17个项目为今年下半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
3、研究制定《“十七大”前重大项目建设宣传报道方案》,并印发各市、各部门实施。
4、赴北海、钦州、玉林等市督查自治区层面新开工重大项目。
5、研究制定《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6、派员随同陈武副主席督查防城港市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二期项目。
7、配合综合处起草完成“十一五”我区项目和投资情况汇报材料。